2016年后,我国进入了全面数字经济时代。与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不同,数字经济时代的生产要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均发生了重大变革。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量,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
2017-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7.2万亿增至45.5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3.6%,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32.9%提升至39.8%,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
展望未来,我国数字经济开启量质齐升的新十年,根据中国信通院估计,预计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将超过60万亿元,到2032年,将超过100万亿元,十年间增长将超50万亿元。
从发展方向来看,数字经济发展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数字价值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
数据价值化对应的是数字经济时代生产要素的变革,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数据标准、数据确权、数据标注、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数据流转、数据保护等。
数字产业化则是对应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力的变革,即信息通信产业,具体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
产业数字化同样对应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力的变革,即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车联网、平台经济等融合型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数字化治理对应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关系的变革,包括但不限于多元治理,以“数字技术+治理”为典型特征的技管结合,以及数字化公共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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