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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三):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

微微菌

| 2023-05-29 10:31 228 0 0

三、强化数字福建重要能力


(一)加强数字技术创新突破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在高端芯片、核心电子元器件、工业软件、智能制造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积极争取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重大科研项目落地福建。加强数字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教学研究机构培育,加快高水平数字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福建科学城、厦门未来科技城、泉州时空科创基地、漳州语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等,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集聚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筑牢数字安全防护屏障


1.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制定终端设备和应用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施计划,同步推进省级信创云平台扩容、终端设备和应用系统信创工作。建设省政务云统一商用密码服务平台,满足政务云上省级业务应用系统密码应用需求。推进信创适配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密码管理局,省数字办,省大数据集团、省电子信息集团)


2.加快关键信息技术设施安全保护平台建设。协调各关键信息技术设施运营单位,丰富前端采集数据资源。完善升级相关业务功能模块,优化提升大数据融合与建模应用,扩容升级公安部、地市平台数据交互接口,提升关保平台全省统一联动能力。建设全省统一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网络边界安全接入平台。(责任单位:省公安厅、数字办,省大数据集团)


3.建成“数字福建安全大脑”。抓紧建成联通重点监管目标、涉网监管部门和国家网信部门,汇聚各方监测数据,集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协调指挥、应急处置一体的省市县三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协调指挥平台。(责任单位:省大数据集团,省委网信办,省数字办)


四、构建良好信息化发展环境


(一)营造开放健康的数字生态


1.完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在创新创业、产业转型、人才引育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关键数字技术协同创新发展环境。健全数字领域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引领带动数字技术产业创新,促进各领域数字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提升数字治理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化网络生态治理,全力办好第三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健全互联网平台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明确界定平台责任。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给予市场主体充足创新发展空间。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加快数字丝路建设


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升级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中新TikTok(莆田)跨境电商生态园建设,持续深化“丝路电商”全球合作。依托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一步打通跨境贸易全链条服务。提升口岸数字化监管和作业能力,搭建关税政策智能服务平台。用好厦门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服贸会、进博会、上交会、数交会等数字服务贸易展会平台,推动合作项目落地。支持平潭创建数字贸易示范区,培育打造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依托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积极参与金砖国家多边框架下的数字领域合作。推动首届全球数字经济峰会在厦门举办。(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数字办,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制


围绕《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总体框架,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全省新基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修订完善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数字福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细则规范,提升全省信息化项目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建设和应用,加快重点项目策划和储备。建立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化跟踪推进机制。推进各级数据管理部门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加强发展评价


研究制定数字福建发展评价和省数字政府能力评估、省数字经济发展评估等评价体系;依托省经济社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统筹开发评价指标数据采集和管理系统;结合机构改革,优化完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项目落实机制,梳理短板弱项提出改进提升措施,推动全省数字化建设科学化、精准化。开展“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结合中期评估结果及《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调整优化“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保障资金投入


统筹全省电子政务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调整扩容数字福建专项资金盘子,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积极争取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进一步发挥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作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数字办)


(四)强化人才支撑


明确数字领域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编制高端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分层分类制定引进政策,强化人才服务全方位全链条保障。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平台,以重大项目聚集国内外数字领域顶尖人才和高水平团队。支持高校创新数字经济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学科,适度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加强校企合作,力争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依托人才大数据平台建立数字领域人才专题库,促进人才引进交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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