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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二):加快“CIM+”应用及推广

微微菌

| 2023-05-29 10:31 270 0 0

加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能级提升。发展壮大大数据、物联网、卫星应用等千亿产业,加快布局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实现全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2.9万亿元以上。深入实施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遴选发布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清单。


二、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一)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1.加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能级提升。发展壮大大数据、物联网、卫星应用等千亿产业,加快布局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实现全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2.9万亿元以上。深入实施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遴选发布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清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大数据集团、省电子信息集团)


2.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建设“农业云131”二期工程。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力争全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470亿元。深入实施渔船“宽带入海”工程,试点推广“海上漳州”平台。(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海洋渔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大数据集团)


3.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持续培育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平台供给能力。分行业打造一批成本低、实用性强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动“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新增公布一批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案例。支持泉州、莆田等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智能制造先行区,推进“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生态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商)


4.全面推进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商贸流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招商引资数字化创新。打造智慧商圈街区、智慧农贸市场,发展数字会展,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数字化发展。建设“智慧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数字办,省大数据集团,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外汇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积极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培育若干专业型及综合型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指导。打造一批智慧园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等数字化升级。依托产业集群、重点园区等,探索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强化公共服务转型。(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积极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加快福州、泉州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强化人工智能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加大区块链底层基础设施的研发投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构建区块链底层平台能力的本土龙头企业,继续做好区块链应用创新试点工作。探索构建链接海峡两岸的区块链底层平台,促进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深度融合。加快厦门元宇宙先导区建设。支持东南声谷互联网综合服务基地建设,助力闽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工信厅,省委网信办,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7.全力办好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坚持高规格、高标准、高品质办会,围绕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借鉴同类活动经验做法,策划组织“1+3+N”峰会活动矩阵,进一步促进数字生态交流合作,提升峰会品牌形象和国际影响力。持续加快峰会各项成果转化落地,建立峰会签约项目评价报告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办会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峰会组委会秘书处职责分工,探索形成实体化常设化的工作机构,做好官网建设,打造永不落幕的数字峰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网信办,福州市人民政府)


(二)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1.提升数字政府平台支撑能力。整合优化、扩容升级现有政务网络,构建福建省电子政务“一张网”。加强省级政务云资源监控,建设统一纳管平台,整合并分批纳管现有的省级政务云平台,升级打造省级自主可控“一朵云”。统筹建设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和一体化运维监管平台,支撑数字政府运用。全面提升一个综合门户能力,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开展省级和市级数字福建能力评估考核。推广应用数字机器人。(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化办理平台和“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平台。开展全省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形成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全省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入驻事项可办率达95%以上。建设数字政府改革管理系统,构建高效运行的政务业务体系。优化提升闽政通(公众版、政务版)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闽政通“企业服务专区”。优化“福建码”平台,提升“福建码”办事、出行用码核心能力。(责任单位:省审改办、数字办,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提升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建设覆盖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全省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市县两级协同办公系统接入率超90%,日活率超50%。推广全省互联互通的即时通讯、督查督办、视频会议、云文档等协同办公应用。持续推动全省各级办公、审批、监管、执法等移动应用入驻闽政通(政务版)APP。加快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推动涉诉信访、执法监督、文书送达等政法协同一体化。(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数字办,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4.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建设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加快推进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省能源综合管理平台、智慧司法综合一体化平台、智慧公安、数字检察、政协云三期、数字纪委(监委)、数智编办等项目建设,持续提升数字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集团)


5.提升数字化辅助政府决策能力。依托省经济社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聚焦住房、就业、教育、人口、双碳等重点领域开展分析研究,构建产业、消费、投资等经济地图模型,实现经济社会态势动态感知及智能预测预警。(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集团)


(三)促进数字文化繁荣发展


1.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和保护。提升国家文化大数据福建中心存储容量扩容和处理能力,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强化文化单位数据对接。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等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加强数字内容的版权管理和保护,增强我省公共文化数字内容供给。推进福建省图书馆新馆信息化建设,提升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立覆盖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和红色文化遗存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文物和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能力。加强数字新媒体建设与管理。(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图书馆,省广电网络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


2.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平台优势,大力发展数字文化新体验场景。利用学校、图书馆等文化教育设施和购物中心、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搭建数字文化体验线下场景。打造沉浸式视频体验馆,发展沉浸式展览、沉浸式娱乐体验等新业态。支持莆田建设世界妈祖文化公共信息平台。(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莆田市人民政府,省广播影视集团、省广电网络集团)


3.提升全域旅游智慧化水平。充分发挥福建数字文旅综合服务平台核心作用,加快智慧景区标准宣贯实施和等级评定,推动景区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支持试点公共文化场馆智能导览建设,升级建设VR导览、高精度定位讲解、可穿戴设备体验、数字孪生沉浸式游玩等新型应用场景。推动平潭国际旅游岛智慧化建设。(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1.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加快“CIM+”应用及推广,推进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智能化和工程监管智慧化,打造全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大数据集团)


2.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文化旅游、党务村务、基层治理等信息化改造提升,做好4个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县的经验总结推广,推动20个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遴选一批数字乡村试点乡镇。(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集团)


3.提升智慧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三医一张网”建设,建立完善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码上就医、三医统一便民门户、医学影像资料共享调阅、互联网在线诊疗、电子处方流转等便民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一体化平台和传染病远程会诊指导系统,推进省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信息化支撑项目、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二期)建设。(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数字办,省大数据集团)


4.提升智慧教育服务水平。规划建设福建教育专网,推进已建设的市、县(区)教育城域网和高校网站按标准接入省级主干网。推进福州市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支持泉州市申报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持续开展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遴选。建设完善福建智慧教育平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大数据集团,福州市、泉州市人民政府)


5.提升智慧民政服务水平。加快智慧民政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婚育一件事”“身后一件事”系统开发。深化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试点,完成养老服务、民主协商与五社联动应用试运行。推动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残疾人补贴系统改造,加快智慧养老院试点建设。(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大数据集团)


6.提升社会保障数字化水平。建设省级人社业务数据异地灾备中心,实现核心业务系统应用级容灾。打造“数字人社”社会保险一体化平台,推进全省社会保险业务整合和协同。整合综合窗口、自助机等线下实体服务,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线上线下“一网通办”。(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大数据集团)


7.加快数字交通建设。加快交通运输行业运行监测中心建设;大力推动5G、北斗、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港口码头的部署应用,推动厦门港口码头智能化样板工程的应用场景再拓展,开展罗屿等散货码头的无人化试点研发应用;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智慧运输系统建设;开展沈海线泉厦段轻型高速公路的建设试点。(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路集团、省大数据集团)


8.推进“数字党建”建设。建设多端融合、数据共享的党建工作管理体系,为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提供信息化支撑。(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数字办,省大数据集团)


(五)推进数字技术赋能生态文明建设


1.打造高效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监管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应用项目建设,提升生态云智能化水平,推进部—省—市系统应用深度融合。构建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省级评估的生态文明大数据和软件平台体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省大数据集团〕


2.推进自然资源环境监测监管信息化。建设省自然资源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深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试点建设。推进林业无人机全面应用,完善国家公园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孪生水网建设、水利数据综合开发应用和水利移民数字化管理,提升大水网智能化调控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持加快数字木兰溪建设。(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莆田市人民政府,省大数据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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